公司治理主管組織及職責 |
本公司於112年5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由總管理處郭仲銓副總兼任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並直接向董事長報告。郭仲銓副總已具備公開發行公司擔任財務主管職務三年以上,其資格符合法令規定。
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之職務範圍如下:
一、定期(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公司治理執行進度及改善計畫 二、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三、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四、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五、協助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六、提供董事遵循法令 七、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 八、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 九、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如交易所公司治理評鑑、市場上較佳公司治理實務之趨勢、國內公司治理相關法規之修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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